灵宝法院网讯 “这失信‘黑名单’太可怕了,这几年我啥都干不成,贷款批不了,哪儿也去不成,真扛不住了。我还钱后麻烦赶紧给我取消‘黑名单’……”2019年12月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王某要求主动履行的电话。在“坚持”五年后,王某再也扛不住惩戒压力,选择了主动履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3年3月,陈某和王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灵宝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陈某12万元;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陈某3万余元等内容。在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为陈某高效履行了法律义务,但王某应赔偿的3万余元迟迟未能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4年4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当时查控技术手段和联合惩戒措施尚不完善,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穷尽查人找物手段,仍不能为申请人陈某执行到位全部标的,案件当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但被执行人王某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黑名单”中。在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前,失信“紧箍咒”将始终制约着王某,同时干警仍坚持对其可供执行财产的寻找。
2019年12月9日,干警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电话,称其已到法院,并和申请人协商好执行案件解决方案。原来,王某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在购买机票和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时受到限制,做生意去银行贷款也处处受限,生活和事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
在干警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偿还陈某两万余元,剩余赔偿款申请人陈某自愿放弃。双方当场履行了约定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