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12月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通过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等措施,拒不支付女儿抚养费的父亲——被执行人赵某最终履行了法定义务,该起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赵某与张某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年后登记结婚,2012年两人生育一女孩。夫妻俩在婚后的日子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闹不休,赵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灵宝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在多次努力劝和、调解无果后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婚生女由张某抚养,赵某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岁止。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材料后,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经网络查控,发现赵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少量存款,已在第一时间进行冻结并扣划。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打听、寻找赵某下落,但一直未见其踪影,走访得知赵某常年在苏州打工,手机号码也早已更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9年12月7日,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找到了赵某的父亲,经劝说老人拨通了儿子的电话。在电话中,执行干警以维系父女亲情为切入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情法并用,对赵某进行了耐心劝说。最终赵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即刻想法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面对干警,赵某表示今后一定按时支付,不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