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真没想到你们的办事效率这么高,虽然钱不多,但都是我的血汗钱啊!”2019年11月4日,申请人李某来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由衷感谢道。
2014年,被执行人张某在陕州区某镇上开矿,申请人李某在张某的矿口从事调矿劳务。2015年8月24日,双方结算后,张某欠李某调矿费10000元,并给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后李某向张某讨要欠款,张某先后支付欠款8500元,剩余1500元未付,从而引起诉讼。2017年10月25日,灵宝法院作出判决张某于十日内支付李某欠款1500元,并承担诉讼费。但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依然拒不履行,无奈,2019年9月29日,李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在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待王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上张某时,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仅不主动履行,而且通过传唤还拒不到庭。执行法官研判案件后,发现张某的手机尾号为5个五,便查封了该手机号码,并且通过微信向张某发送了一条“手机号码也能抵债!河南两法院拍卖被执行人手机靓号”的信息,张某未曾想手机号也能被法院执行,这才意识到法院的执行决心与力度,当即便将全部的执行款通过微信转给了法官,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多种多样的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惩戒,提高涉案财产的处置效率,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更好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