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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公寓就餐起纠纷 法官倾力调解化干戈
作者:王栓宝  发布时间:2019-10-31 14:31:0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案款当庭赔偿到位,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秦某同系该市阳店镇某爱心养老公寓的住户,2019年8月15日,两人在公寓餐厅用餐时发生矛盾,后两人互相撕扯,秦某将王某推倒致其受伤住院。后王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秦某、某爱心养老公寓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阳店法庭办案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当即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庭,耐心听取当事人表达自己的意见,并适时释法析理,通过采取“背靠背”、换位思考等方式,明析各方责任,促使当事人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按照原告王某、被告秦某、被告某爱心养老公寓3:5:2的责任比例,自愿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遂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官提醒:“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是我们一生中最该感谢的人,希望子女多关心、关爱老人,即便送老人到养老院,也要常去看望老人,保障老人安全。作为养老院的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在与老人家属签订协议、接收老人后,就有了合同义务,保证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应尽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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