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你,张法官,我悬着的的心终于放下了......”2019年9月4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4万元。
巩某等人与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灵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谢某赔偿巩某等人经济损失87719.2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无奈,巩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五组干警依法向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谢某一直视若罔闻。经多次走访了解到:谢某与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巩某女系亲戚关系,事发当天,谢某是出于好心顺路骑电动车载着巩某女,谁料半路与对面行驶而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相撞,导致巩某女死亡。谢某认为自己无偿载人,自己也是受伤者,不愿赔偿任何损失;而巩某等人(巩某女家属)认为巩某女是因为谢某才发生的事故,就算赔偿再多钱也抚慰不了精神伤痛,双方各执己见,矛盾非常大。
见此情形,执行干警立即安排双方当事人分开约谈,在数次背靠背、面对面不懈努力的思想沟通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互让互谅。巩某等人同意谢某支付8万元,此案到此了结。谢某当天便履行了4万元,余款按照协议约定将分两批付清。该案终于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执行工作是法院生效判决从一纸文书变为“真金白银”的最后一公里,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灵宝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在维护法律威严、构建诚信社会的道路上日趋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