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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借款引诉讼 庭前调解泯“恩仇”
作者:王项锋 董滨  发布时间:2019-08-23 16:38:3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8月22日下午,在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接待室,因大额借款“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李某与敬某顺利达成庭前和解。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是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让他们的邻里关系得以修复,避免了因对薄公堂而结下怨恨。

    原来,李某与敬某两家系对门而居的好邻居。 2013年3月15日,敬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20万元,同年10月11日再次向李某借款30万元,两笔借款敬某均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月息为1.2分。借款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敬某仅偿还了利息10万元,本金及其余利息未予支付,李某遂一纸诉状将敬某告至法院,引起诉讼。

    该案在送达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非常激动、各执一词。看到昔日的好邻居因为借款闹到要翻脸的地步,灵宝法院民事审判一组送达干警闫思明决定先行调解,希望将纠纷解决在庭前、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经过他多次“背对背”的单独沟通以及“法理+情理”的有效劝说,原被告终于同意来到法院 “面对面”沟通。在法院,当着干警和法官的面,双方拿出了最大诚意,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更是主动当场履行部分欠款6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


    编外语:本文的案例,案情简单、证据充分,一纸判决也可以案结事了,但是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对于多数纠纷,应注重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用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找到每个案件的可“调”之处,用耐心、细心加大调解力度,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合法诉求,才能维护好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情谊,实现法治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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