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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挽救了我!”
作者:苏昱 建胜民  发布时间:2019-08-12 10:40:3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进占魁法官在速裁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及时发现当事人情绪波动的“苗头”,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了一起极有可能发生的伤害案。

    2019年8月8日下午,灵宝法院速裁一组进占魁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原告梁某某与被告孙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该案标的19000元。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每月偿还500元的协议。起草好调解书,在要被告提供身份证进行复印时,进法官忽然发现被告神情凝重,面带愠色,嘴里自言自语地说着“我叫你要不上!你有困难时我帮你多大忙,如今你竟然起诉我!”进法官凭着多年的经验和法官的警觉,断定被告同意调解可能不是真实意思,而是无奈之下的应付。

    为避免事态扩大,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后果,进法官就把原告叫到别处详细询问,证实二人以前交往频繁,关系较为密切,此次好朋友突然变成了对薄公堂的“对头”,被告心理上一时想不通。了解情况后,进法官就说服原告“事缓则圆”,不要因小失大,此案可以等被告情绪稳定后再处理。原告听取了进法官的建议,当即书写了撤诉申请。

    已回到家的被告,得知原告撤诉的消息后,专门给进占魁法官打来电话说:“进法官,你挽救了我,也挽救了他(原告)!我这口气一直咽不下去,不知道自己冲动之下会做出什么行为。现在他撤诉了,我要谢谢你,是你救了我们!你放心,以后有了钱还要还他。”随即将身份证复印件发给了进法官。

    此次“化险为夷”让进法官深有感触。他说:“做法官一定要明察秋毫,用心化解矛盾,绝不能激化矛盾。如果单从结案角度看,当庭达成还款协议对本案来说是快速结案的,但后果可能真就发生了。我决不能让调解导致刑事案件在我手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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