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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庭里的亲情合影
作者:骆恩平  发布时间:2019-07-12 15:43:0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来,婷婷,和奶奶、大伯合个影。笑一笑!”

    随着一声“咔”,婷婷妈妈用手机为祖孙三人拍了4年来的第一张合影,现场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与一般合影不同的是,这张亲情合影背景是灵宝市人民法院庄严的审判庭。

    2019年7月11日,灵宝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胡某在2015年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女婷婷由母亲胡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离婚后,胡某要外出打工,婷婷在母亲的安排下,前往漯河跟随姨奶奶(胡某的姨妈)一起生活,并在当地小学就读。因为交通不便,家在灵宝的爷爷奶奶很少去漯河探望婷婷。王某身为父亲,忙于生计外出打工,也很少探望婷婷。后胡某再婚,又育一子。得知婷婷的处境,基于对亲情的思念以及对孩子未来成长的担忧,王某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庭审现场,除了当事人之外,还有一群特殊的旁听群众,他们分别是婷婷的奶奶、大伯、姨奶奶等亲戚,听说婷婷回来了,亲戚们都很高兴,早早地来到了法院。审理中,婷婷父母均坚决主张对婷婷的抚养权,双方情绪激动,互不让步,现场气氛剑拔弩张。

    承办法官稳定好当事人和婷婷的情绪后,当庭征求婷婷的意见,询问婷婷学习及生活方面的问题。通过征询,承办法官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孩子的意愿,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后同意携手努力,让婷婷回到灵宝上学和生活。胡某当庭承诺结束外出打工的生活,在婷婷成长的关键时刻,回灵宝陪伴女儿,担负起母亲应有的责任,并与原告王某当庭达成和解。

    庭审结束后,思孙心切的婷婷奶奶想在审判庭跟孩子合影留念。面对老人期盼的眼神,承办法官破例准许。母亲胡某主动拉着婷婷和奶奶、大伯站在一起,亲手拍下了祖孙三人的珍贵合影。

  

    编后语: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曾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有人说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实际上法律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包含着人性的温暖。法庭里的亲情合影,仅仅是灵宝法院温情司法的一个点,未来法院将探索发掘更多方式,以情释法,温情司法,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打造灵宝法院“司法为民”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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