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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灵宝法院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作者:刘少岚 马秀勤  发布时间:2019-09-19 17:20:1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9月19日上午,灵宝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了灵宝市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听取了灵宝市人民法院院长白旭春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焦迎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及相关同志情况介绍,并对该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最后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焦迎九等六位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齐国章等六位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长;免去相关同志的审判职务。会上,王项锋、田伟民、李俊、陈晓林代表灵宝法院新任职同志分别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万征为灵宝法院新任职同志颁发任命书,勉励新任命的法院工作人员要立足新岗位,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升政治站位,牢记宗旨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角色,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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