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本以为自己无房无钱无工作,法院拿自己没办法,没想到干警竟然能直接将我的住房公积金转走,我真是无话可说,愧对女儿,悔不当初啊……” 2019年7月10日,当得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已强制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5400元后,被执行人程某泄气之余,发出了痛悔的心声。至此他也明白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是一项庄严的法律规定,绝非儿戏。
婚外生女无力抚养 法院判决拒绝履行
杨某与已婚男程某原是同事关系,二人自2011年5月起发生不正当关系,杨某于2013年12月在医院生下一女儿蒙蒙(化名),在蒙蒙出生住院期间,程某支付给杨某现金10000元,出院后又相继支付6000余元。由于程某当时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有限的工资收入让他无力应对沉重的负担,此后他在偶尔支付部分费用后,再也没有抚养蒙蒙的实际行动。不久,由于单位效益不好,程某、杨某先后离开了原单位另谋生路。
蒙蒙出生后一直由杨某抚养,后来杨某再婚,蒙蒙也跟随母亲进入了一个新家庭。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各种开支让杨某力不从心,多次向程某索要女儿生活费却被其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杨某以女儿蒙蒙名义将程某告上法庭。
灵宝法院对这起涉及民生的抚养费纠纷案高度重视,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程某每年支付蒙蒙抚养费5400元。但程某对法院判决置之不理,一直未予履行,权利人蒙蒙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心存侥幸躲避执行 公积金被提“傻了眼”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灵宝法院执行人员向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未果后,依法对程某采取列入“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起初程某还在法院“现身”过一次,向法官称自己已与妻子离婚,在外地打工收入不稳定,无力承担蒙蒙抚养费等等,后来干脆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原住址,向邻居调查了解程某下落及财产情况,却一无所获。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考虑当事双方系父女关系,仍千方百计辗转电话联系到程某,告知其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作为蒙蒙的生父,程某于法、于情、于理都应该履行抚养义务。但执行人员的苦口婆心未能打动程某,他依然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已不在原址居住,执行人员无法查找到其下落,同时自己也从原单位“买断工龄”,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无银行存款,法院拿其没有办法。
让程某没料到的是,自己的“如意算盘”在强大的执行威力面前“不堪一击”。执行人员再三劝说无果后,依法将被执行人程某的公积金强制提取,使蒙蒙一年的抚养费有了着落,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也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执行工作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灵宝法院坚持贯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始终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工作首位,特别是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一起起案件的执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