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们没有深入了解情况,毁约在先,给你们带来了一定的损失,真是对不住!”
"我们也有沟通不到位的地方,很理解你们的难处,感谢村委会能再次与我们签约合作,我们一定会为乡亲们唱好戏,展示咱们地方戏的魅力!"
2019年5月5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上演了当事人“再签合同、相互致歉”的和谐一幕。在此之前,双方则是面北眉南、互不理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从今年3月15日灵宝市蒲剧团与灵宝市川口乡川口村签订的一份演出合同说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灵宝市蒲剧团于2019年农历4月16日至19日为川口村进行戏曲演出7场。而后来川口村却突然毁约,拒绝履行双方签订好的合同,给蒲剧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灵宝市蒲剧团一纸诉状将川口村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
初步了解案情后,在送达开庭手续和举证通知书时,灵宝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团队干警结合案情简单且涉及赔偿数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特点,仔细寻找矛盾点,试图以调解的方式给双方一个至善至美的结果。通过向川口村村民委员主任了解,得知村委会毁约的原因源于灵宝市蒲剧团在上一个村的演出费用要少得多,相比之下在本村的演出费要高出近8000元,所以才不顾一切单方毁约。村主任表示,村集体的钱来之不易,每一分钱都要花的明明白白,演出价钱的明显差异会让村民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产生误会。
法院干警随即与原告联系,并向上次演出所在村村委会主任求证,得知该剧团在上一个村的演出纯属义演,只收取了路途费和化妆费,所以费用才会明显较低。干警把这一事实告知给川口村民委员会主任,并向村委会主任及在场的村委委员普及了”在签订好的合同中单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内容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要赔偿的损失“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告诉村委会,如果再行赔付违约金,那才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最终在主审法官的协调下,灵宝市蒲剧团放弃了向川口村索要违约金的陪偿诉求,村两委也商议决定再次与灵宝市蒲剧团签订一份演出合同,将演出时间定于今年农历九月初九。一场合同纠纷就此圆满化解,双方利益均未受损,此事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官感言:“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概括。随着目前社会交往活动的增多,依靠合同契约履行责任,是双方诚信合作的体现。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集体、单位,只有遵守法律与道德,法律这把利剑才能为你所用,护你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