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极坏的影响,它所摧毁的不但是肉体,更是人的意志。以身试毒,迎来的不仅是家庭的支离破碎、妻离子散,更有国家法律的严惩。今年元月初,瘾君子王某某在灵宝市豫灵镇街上的出租屋内,多次向李某某提供毒品“黄皮”,二人采取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2019年4月1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2019年1月4日—9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在灵宝市豫灵镇西街其租住的屋内,容留李某某吸食毒品“黄皮”。1月9日,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尿液检测,王某某、李某某尿液样本均呈吗啡阳性。
灵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某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且多次提供毒品与他人一起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远离毒品,要做到以下几点:1、不要因为一时不顺心而借毒消愁解闷,要乐观面对人生挫折;2、不要放任自己的好奇心,不然将付出惨痛代价;3、交友要谨慎,遇到亲友吸毒,要劝阻、回避、举报;4、不要在吸毒场所停留;5、不要接受吸毒者的香烟或饮料,有可能是在诱骗你吸毒;6、不要听信吸毒是一种“享受”,吸一口、毁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