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朱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但高墙外的被执行人家属着急了,积极联系法官协商还款协议。
2014年2月27日,朱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月利率1.3%,为期3个月,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要,朱某仅偿还利息至2015年5月27日,本金及之后的利息一直未还。2018年9月28日,刘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朱某归还原告刘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灵宝法院执行一组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依法向朱某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邹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了解到朱某有工作且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于是耐心与其沟通,曾先后六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可依旧未能达成和解协议。4月19日,执行干警一大早接到线索称朱某在某大山深处,立即驱车前往,苦苦找寻了三个多小时,最终在大山沟底将朱某找到,依法对朱某实施了拘留措施。
4月25日,朱某家属得知朱某被拘留,立刻就按耐不住,同意与申请人协商。最终在承办人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鉴于朱某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并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灵宝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朱某的拘留。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征程中,灵宝市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各种司法强制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