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这是第一笔还款5000元,剩下的我会按照调解协议按时还款,绝不拖欠......”2019年4月19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当场履行。
2019年4月4日,原告赵某妮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赵某强偿还借款本金8.5万元及利息。经了解,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涉案标的较小,阳平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希望可以达成调解。
经过多次调解,被告赵某强虽承认借款事实,但表示经济条件有限,无法一次性还款,其提出的还款计划原告也不予接受,双方无法达成一致。4月19日,承办法官再次从诚信角度出发,以执行法律措施及后果为补充,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地为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原告赵某妮作出让步,被告赵某强只需偿还借款本金8.5万元即可,不再索要利息。经过进一步沟通,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被告赵某强分阶段进行还款,2019年4月19日还款5000元,2019年4月30日前还款35000元,之后每月还款4000元,2020年3月前还清借款。至此,双方在还款协议书上签字捺印。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俗话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守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品质。本案中,被告面对法官的询问,坦白承认借款事实,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原告的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可见,诚信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更重要的是实际行动,希望更多的人更够坚守诚信,真正做到内诚于心,外信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