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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昆山“猎赖”记
作者:王帅锋  发布时间:2019-04-19 16:14:3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执行天眼觅踪影,披星戴月飒沓行。

        神兵天降赖无措,四千里路亦觉轻。

                                     ——题记

              缘起

  2014年3月23日,周某从申某处借得现金24万元。借款后不久周某便杳无音讯,借款更是分文未还,无奈之下,申某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当日,因周某未出庭,且申某提交证据充分,债务关系明确,灵宝法院于2018年8月作出判决,周某应偿还申某24万元及利息。虽然判决生效了,但周某仍旧无影无踪,还款义务迟迟不能兑现。2019年1月,申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赖”一搏  远赴江南

  被执行人消失了三年,这对于执行案件来说也是让人头疼的一件事。案件一开始便让承办人无处下手,邮寄的执行通知书毫无意外的被退回,走访乡邻也是一无所获。最终承办人也只能寄希望于“执行天眼”系统,希望它能够找到被执行人周某。2019年4月16日,“天眼”不负重托的将周某的活动轨迹反馈了回来。再仔细一看,竟然在江苏省昆山市,干警们脸上的兴奋逐渐变成了尴尬。距离这么远,定位还显示多个活动地点,跑过去也不一定见得到人。气氛凝重了几秒后,承办人一本正经的说道:“去,现在就去,我有感觉,今天去肯定能抓住……”“……”

         江南虽美  不及“赖影”

  朝踏晨曦暮踩月,到时只剩空中阙。一夜无话,第二日干警们便对照反馈地址进行排查,一座工厂、一处工地、几处饭店、几处民居,看似毫无关系的各种场所在最后一处排查地点有了联系:馒头店。顿时执行干警根据“执行天眼”系统反馈的时间及地点提出了假设:“周某在这里开设一间馒头店,早晨9点之前蒸好馒头,9点第一次出去向某工厂及附近工地送馒头,11点回到馒头店,15点开始陆续向附近饭店、民居分批派送馒头,于18点再次回到馒头店。”没错,馒头店一定是周某在这里的店面,充分分析后,做好预案,收网就在第三天。2019年4月18日上午8时40分,执行干警在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农贸市场的老面馍店将正在吃饭的周某堵了个正着,面对突如其来的“老乡”,周某也很是意外。最终,“两眼泪汪汪”的周某只能跟着“老乡”回到了阔别3年的家乡。

  返程路上,干警们才有机会一睹江南美景:江南确实美!最美的还是这道“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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