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4月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袁某刚合同诈骗罪一案,并组织灵宝市老干部局工作人员及老干部大学九十余名学员全程参与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0日,被告人袁某以伪造的房产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作为抵押,向被害人杨某借款10万元。之后,还款1.5万元利息,更改电话号码逃匿。2016年7月,被害人杨某发现抵押的房产证系伪造,遂报案。案发后,被告人袁某归还4万元并向公安机关投案。审理中,又归还被害人杨某6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杨某对袁某表示谅解。
灵宝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与惩处。遂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刚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庭审的最后阶段,被告人袁某刚进行了深度的忏悔,并公开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通过此次庭审的借贷型诈骗,向在座的旁听学员以案释法,介绍了目前案件办理中常见的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花样诈骗,如:捡钱平分诈骗、迷信诈骗、推销特效药诈骗、寻宝挖宝诈骗、银行柜员机诈骗等,手段的层出不穷,口号的新奇时髦,但万变不离其宗的目的就是骗财。
此次庭审,让在座的学员掌握到预防诈骗知识与技巧,增强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金融诈骗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防诈骗氛围,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