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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二月喜报传 三篇同上榜
作者:徐博学 侯钰莹  发布时间:2019-03-01 09:25:5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根据最新收到的刊物《公民与法》获悉,灵宝市人民法院徐博学撰写的《抵押物灭失后未及时行使权力的抵押权人能否主张损害赔偿》,赵 勇、徐博学、赵 璐合作撰写的《涉农村信用社执行案件的困境和出路》,以及王项锋、董滨合作撰写的《酒后游泳溺水身亡  同行伙伴均需担责》3篇文章,同时刊登于2018年第12期《公民与法》,这标志着该院调研、宣传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建设学习型法院,在院内形成浓厚的调研氛围,该院继2018年取得三门峡市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第一的成绩后,院党组持续关注并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对审判、执行的指导作用,积极采取各项举措,保障调研工作高效运行。一是选派人员,组成信息、调研学习考察小组,前往平顶山两级法院等地进行学习交流;二是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调研、案例编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挑选优秀干警组成调研通讯员队伍;三是计划邀请法院系统及高校专家学者指导调研的选题和写作,确保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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