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一小区部分业主因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空调公摊费引发诉讼,且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其邮寄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执行干警趁热打铁、释法明理,圆满化解物业和各业主间矛盾。
灵宝市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段某茨、王某良、周某灵、史某娟等数位业主合同纠纷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各小区业主按照判决书履行各自拖欠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及空调公摊费一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各业主并未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研究分析了几起案件的共同特点:一是案件标的小,每户业主所欠物业费和空调公摊费都是一千余元;二是基本上属同个小区的相邻业主;三是业主均因其他原因迟迟不愿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和空调公摊费。案件虽小,但涉及民生;案情相似,但各案又有所差别。该院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均有足额金额可供执行,但执行干警更希望通过化解双方矛盾来避免日后再起纠纷。根据每个案件不同的特点,执行干警分别向被执行人释理明法,经多次居中调解,所有业主主动将拖欠费用全额缴纳,同时物业公司承诺将会尽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各需求。
法官提醒: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拒不履行将依法严惩。各业主如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需尽快反映问题协商解决,莫待矛盾升级以拖欠相关服务费而引发诉讼,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