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在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展的“春雷行动”执行专项活动中,一起标的为463.7万元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全力执行,挤压“老赖”生存空间,执行回转首批45万元,并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进展成效明显。
原告何某文与被告毋某辉、祖某茹、李某学、张某娜借款纠纷一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四被告偿还原告何某文463.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四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何某文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四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逾期,四被执行人合计支付申请人5万元。后在执行干警的释法下,被执行人内部出现分化,毋某辉、祖某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期支付全部款项的50%,共300万元,首付20万元;被执行人李某学、张某娜夫妻二人拒绝付款。
为维护申请人何某文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李某学罚款5000元,而李某学在缴纳该罚款后,仍抱有侥幸心理,拒绝执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案件不能就此搁置,执行干警转变思路,经仔细调查,发现李某学、张某娜在2018年12月还与同案被执行人毋某辉、祖某茹共同缴纳房租35万元,在农业银行设立的两个账户中,皆有存款和交易往来。明明有钱却“赖账”不还,岂能纵容?执行干警遂依法将李某学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申请人何某文也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该院依法受理何某文自诉案后,决定逮捕李某学,羁押于三门峡市看守所。期间,执行干警继续对李某学晓以利害,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按期付款,其家属也主动交来第一期标的款20万元,何某文撤销刑事自诉。李某学被释放,与家人团聚。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连日来,灵宝法院通过集中执行、错时执行、假日执行等方式,使得一些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结案,一大批“老赖”受到严惩后,后悔莫及。再次奉劝失信被执行人:切不要心存侥幸一“赖”到底,无论怎样的“花式”耍赖,都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