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家是外地的,真没想到法官能这么快把我的执行款要回来,灵宝法院执行效率真高!” 2019年2月21日,四川籍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收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发放的执行款后表示。
原来,2014年6月至9月,王某组织工队在该市某镇坑口给蒋某从事坑口采矿劳务工程,经双方结算,蒋某欠王某劳务工程款80000元。因多次催要无果。王某诉至灵宝法院,该院经审理,由法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蒋某同意在一个月内偿还王某工程款70000元。逾期,蒋某失约。无奈,王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四组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但蒋某仍然拖延履行。鉴于此,该院依法冻结蒋某银行账户,并对蒋某采取限高措施。岂料蒋某竟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均找不到其下落。后蒋某迫于失信压力,找到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和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放弃部分债权利息,蒋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7万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