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倾全力围追堵截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圈”,2019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执行干警刚从1346余公里外的山东省德州市归来,便马不停蹄地将被执行人张某依法送进看守所。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张某给付杨某借款及利息共计13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2月3日,杨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其按期履行义务,但张某非但拒不履行,还外出躲避至今。经查,张某将其自己名下位于该市康乐园一家属楼房屋变卖得款233000元,其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判决。2019年2月15日,该院以张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上网追逃,隔天便接到线索,潜藏多年的被执行人张某现身山东省德州市,已被当地警方抓获。于是,该院执行三组向院领导汇报后,即刻赶往德州,因每年春运时节车票难求,干警们可谓是“跋山涉水”,沿途辗转三门峡、洛阳、郑州、石家庄,跨越三省到达目的地,最终,顺利将张某带回三门峡,送进看守所。
为依法维护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胜诉当事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灵宝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干警主观能动作用,穷尽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张某案例告诫每一位失信被执行人: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逃避拒执行,拘留泪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