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1月25日,家住四川、陕西等地的的任某生、闫某胜等18名农民工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当他们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事情还要从2014年9月说起,王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从杜某处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经杜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能归还,引起诉讼。灵宝法院于2018年9月20日,依法判决王某偿还杜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杜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灵宝法院执行四组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王某在选厂的1095吨金矿。执行中,该院依法将该批金矿石选炼的金精粉扣押到某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变现后得款851428.8元。期间,执行人员经调查,本案被执行人王某尚欠任某生、闫某胜等18位农民工工资127180元,经请示院领导,并多次向本案申请人杜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做思想工作,因该18名农民工为特殊主体,临近春节,为保证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经申请人杜某同意,不走诉讼程序,该院为该18名位农民工发放欠薪工资127180元。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不断提高查处规避执行行为的能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治权威,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