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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精神分裂致人伤 依法会见筑屏障
作者:文:张阳烨 图:赵一帆  发布时间:2019-01-14 17:22:0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1月1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来到灵宝市焦村镇卫生院,会见被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涉案精神病人卫某。

    原来,经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11日晚,卫某在尹庄镇某村村部,用匕首将被害人严某左手、左前臂、左面部等多处戳伤,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卫某涉嫌故意伤害时的精神状态为精神分裂症,故意伤害时的刑事责任能力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卫某强制医疗。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干警来到卫生院了解病情及诊疗情况。

    近年来,灵宝法院对强制医疗刑事案件高度重视,受理案件后,及时与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开庭前走访被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医院依法会见被申请人,并通过医院主治医生及法定代理人了解其病情、诊疗情况,依法指定诉讼代理人。再由有经验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研读法律,分析案情,精准裁判。每次审理都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经验,也为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构筑最后一道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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