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强势顺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风向,2018年12月29日,灵宝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依法任命了105名人民陪审员。至此,灵宝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75名,实现了增补人民陪审员数量至法官数量的3倍以上,为促进司法公开、增进司法民主注入了新活力。
会上,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向各位委员宣读该院提请任命105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今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任前期,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要求,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等方式,由市司法局、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由法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接到灵宝法院报告后,专门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最终决定将人民陪审员任命事宜增列入议程。本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性、代表性,范围涵盖工会、妇联、工人、农民、教师、自由职业者等各个阶层。会上各位委员对拟任命的105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分组审议、举手表决,并全票通过。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乐见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第一部《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对陪审员的权利、义务、条件、数额、任期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管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市法院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正确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并要求市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素质。二要强化管理,依法履职。三是提高标准,保障待遇。
在灵宝市人大常委会的全力支持下,灵宝法院在上级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下一步,灵宝法院将会同市司法局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并做好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开创人民陪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