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日前,灵宝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多功能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站在法庭上的被告,多为20岁出头的90后,明明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赚钱,却心存侥幸,为购买公司空头产品提升业绩,假扮“美娇娘”做起微信诈骗生意,诱导被害人误入“桃色陷阱”骗财,终将面临牢狱之灾。
2018年12月17日,灵宝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等15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三年两个月不等刑期,判处罚金5000元至40000元不等,各被告人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嚣张气焰。判决书下发后,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原来,2017年4月至10月份,被告人范某等15人及胡某(另案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租房居住,以女性身份利用手机微信“摇一摇”或“漂流瓶”的方式添加陌生男子为好友,编造父母双亡、去找被害人一起生活没有路费、途中得急性阑尾炎需住院治疗等虚假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所得赃款主要用于购买“苗方五味子”化妆品公司的空头产品,用以提升各自在该公司的业绩。其中,被告人范某等15人诈骗1至6次不等,诈骗数额3230元至33100元不等。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等1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微信虚构事实,编造谎言,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李某、陈某数额巨大,其他被告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十五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结合全案事实、情节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多发,呈现地域分散、目标广泛、手段多样化等特点,给群众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大。截止2018年年底,灵宝法院共受理电信诈骗12案33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诈骗金额累计达400余万元。为此,灵宝法院坚决从严惩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以审判为中心,密切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和衔接,依法快审、快判电信诈骗案件。
法官提醒:请广大群众收到带链接的短信、微信“摇一摇”或“漂流瓶”、陌生来电等,无论熟人还是陌生人以何种理由发来信息,不要存有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更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被虚假信息误导。同时,对自己身份、财产等信息要严格保护,切勿麻痹大意,并引导青少年规范使用移动通讯设备,市场经济活动存在各种风险,谨慎操作应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此外,若大家发现上述诈骗情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自觉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