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在超市买东西老是操作失败,打电话问银行客服说我微信绑定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是不是交了钱就可以解除冻结?”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声音显得有些紧张。经了解,正是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范某。
范某自2012年开始从彭某经营的轮胎店赊购轮胎,截止2013年8月10日,经双方结算,范某下欠彭某轮胎款15650元,后范某偿还了5000元,剩余轮胎款分文未予偿还。彭某多次讨要未果,无奈将范某诉至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彭某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范某迟迟不履行义务,也始终未曾露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对范某采用“执行组合拳”的方式,依法向范某出具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对范某名下包括银行账户等财产进行查询,并依法进行冻结,限制其消费。当范某到超市再次购买东西进行消费时,总是操作失败,联系微信、银行人工客服后,才发现自己千躲万躲,终究受到种种限制带来的不良后果,于是,赶忙打电话联系执行干警把执行款还了。
临近年关,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灵宝法院倾全力加大执行力度与惩戒措施,以雷霆之势,使“老赖”感到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工作、生活将寸步难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