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说到破产,大家总以为这是一种负面事件,但其实企业破产也是有积极作用的,企业破产也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当企业进入司法破产程序后,能够妥善处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2017年10月25日,灵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约定灵宝某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支付给王某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09782元。因该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王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灵宝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材料,但该公司仍未支付王某欠薪。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得知除王某外灵宝法院还受理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及被告的案件44件,申请标的总额约为1.64亿元。除此之外,其他法院还有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多件,且案件均未能清偿。由此可见,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也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该院遂决定将此案移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后经三门峡中院查明,以上情况属实,该公司具备破产条件,并于2018年12月5日作出裁定同意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这也是灵宝法院2018年被受理的首例执转破案件。
根据破产清算后公平有序受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将优先清偿职工债权,也就是说王某等人的工资将被优先偿还。这样不仅帮助作为弱势职工一方的王某等人讨回了工资,也极大地缓和了涉及当事人的债务债权矛盾,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