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真是丢死人了,你们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自从戴上‘老赖’的帽子以后,到哪里都是‘寸步难行’!”2018年12月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杨某的电话,其拜托哥哥也赶到法院当场交款5万元,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履行完毕。
张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于2018年2月24日,依法判决杨某偿还张某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杨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电话始终不接,执行干警寻找未果后,向杨某的老家四川省某县村委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并向公安发出协助寻找被执行人下落通知书,同时,将杨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杨某在灵宝当地承包工程,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便和老乡去青岛打拼,哪成想因为自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没找到、高消费地方去不了、入住酒店以及旅游等处处受限,在外一事无成,甚至连回乡车票也买不了,杨某苦不堪言,这才赶忙联系哥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才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