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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教科书式老赖”拒还钱 执行干警释法“攻心”见成效
作者:杨艺伟  发布时间:2018-11-27 10:30:3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知道错了,但现在我没有钱,我准备以后每天挣十元,一天还他五元,自己再留五元顾着自己一天生活,慢慢还着……”2018年11月24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将被执行人张某强送往拘留所的路上,经过执行干警路途中持续释法“攻心”教育,张某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执行干警说道,案件终有一些进展。

    申请人张某艳与被执行人张某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强偿还申请人张某艳借款49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强发放了执行通知书,但其未积极履行,后经过两次司法拘留,张某强依旧不予理睬,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无奈,申请人张某艳依法提起刑事自诉,2016年12月23日,本院依法将张某强逮捕,审理中经查张某强因有部分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最终被灵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张某强一年时间内仍未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分文未付,当执行干警再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张某强起初认为自己已经为此付出拘留、坐牢的代价,钱不用还了,没想到法院仍旧对张某强采取措施,最终,张某强幡然醒悟,有了主动还钱的态度。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开展“金城决战”专项执行活动以来,灵宝法院出重拳、用实招、大力度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行三组干警也采取一贯的“攻心为上 严打为主”的执行思路,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再次提醒被执行人:法院判决偿还债务,你有能力拒不偿还,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损坏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请不要试图挑战法律权威,有任何躲避、抗拒执行的想法,只会让自己在诚信社会中孤立无援,做任何事情之前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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