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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弟弟担保借款 拒不还终受惩罚
作者:陈飞 赵璐   发布时间:2018-11-23 10:53:50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弟弟因生意周转借钱,哥哥为其提供担保。债务到期弟弟外出务工逃避履行,哥哥拒绝履行被司法拘留。2018年11月2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依法将不懂法律拒绝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林强制拘留。

    2017年11月份,王某瑶向康某波借款11600元,由其哥哥王某林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但二被告一直未能偿还,引起诉讼。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1600元,被告王某林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瑶一直逃避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康某波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二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消极对待并未有任何实质性履行进展。2018年11月22日,执行干警再次前往王某林的汽车装饰店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林到院。执行干警当面督促履行,但被执行人仍然不配合执行,称钱是其弟弟王某瑶使用,自己并未使用借款,表示没有履行能力。为此,该院果断对其采用司法拘留措施,才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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