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杨某回来了,你们赶紧来”,2018年11月14日清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许某电话,立即赶到灵宝市阳平镇某村,将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再次司法拘留15日。
许某与杨某系同村同组,年龄又相仿,平时关系不错。2012年12月,杨某为其父亲操办“三年祭奠”仪式,许某前去帮忙,乘坐杨某的表哥王某所开三轮车拉祭奠用品,不慎从车上摔下导致伤残,造成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杨某仅垫付1.5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事后,许某提起诉讼,灵宝法院判决杨某赔偿许某11.8万余元,其表哥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二人迟迟不予履行。
2013年11月,许某申请立案执行,灵宝法院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杨某、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二人既不按判决履行义务,亦不到庭报告财产状况,该院依法决定对其二人司法拘留十五日,二被执行人在拘留所度过了一个春节,但二人仍以没有能力为由拒不履行。2018年初,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打工有收入,杨某称钱凑不够,再给其留一段时间,将筹钱一次性结清赔偿款。但制定还款计划后,被执行人杨某再次“消失”,不见踪影。
这次杨某被拘留后,执行人员告知其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执行人杨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后果的严重性,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家人筹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