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11月16日一大早,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八组干警冒雨扣押被执行人寇某一辆车,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气焰。
申请人谢某与被执行人寇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灵宝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寇某支付申请人谢某29588.07元。判决书生效后,寇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申请人谢某到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八组受理该案后,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寇某,但寇某竟与法院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2018年11月16日,执行干警通过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寇某有一辆车目前正在家中停放,于是一大早驱车前往,最终顺利扣押了该辆轿车。但被执行人寇某并未在家中,在此,我们要向寇某喊话:“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阶段,案款不到位,执行不止息,下一步如果你还不积极配合执行,我们将依法对扣押车辆采取司法拍卖手段。风里雨里,我们在法院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