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因琐事发生打架,张某群将同村村民打成轻伤,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接受法律的惩罚。出狱后,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拒绝赔偿剩余医疗费,张某群再次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申请人郭某雪与被执行人张某群身体权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于2018年5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张某群赔偿郭某雪受伤后续医疗费共计4323.18元。但是张某群对生效的判决不予认可,认为自已对前期医疗费已经赔偿,并称自已已经受过刑事处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给足被执行人张某群一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仍然百般推辞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抗拒履行不手软,拘留手段措施强。为积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解决执行难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民心工程”,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持续打好执行攻坚战,将风暴式集中行动常态化,在“金城决战”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中,该院用足用活执行措施,重点加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涉金融、代表委员关注等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用实际行动打响打赢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