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2018年11月13日,申请人冯某紧紧握着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不断重复着。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而在近日,灵宝法院接到了这样一个案子,原告冯某病重,而被告也就是其三个女儿薛某丽、薛某菲、薛某娟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灵宝法院于2018年5月6日作出判决,依法判决薛某丽、薛某菲、薛某娟支付原告冯某赡养费共计2145元。
判决生效后,薛某丽、薛某菲、薛某娟并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不到3个女儿消息的冯某无奈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官迅速联系被执行人薛某丽、薛某菲、薛某娟,对其进行劝说教育,且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经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三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申请人冯某也按程序领走了标的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