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在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全力以赴,强化举措,要求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细做实审判工作,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一是牢固树立审执并重意识。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从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力求查明事实真相,做细做实信息核实、矛盾调处、诉讼保全等工作,以方便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意识。要求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正确适用法律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能经受住时间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牢固树立“能调则调”意识。要求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以合法自愿为前提,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寻求双方当事人情、理、法平衡点和切入点,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不能调的要及时作出判决。
四是牢固树立“裁判说理”意识。要求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下足功夫,明确对证据认证过程、采信理由,写明所采信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语言规范、文字简练、表述清晰,为执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