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10月17日上午,当事人孙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了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法官手中,感谢法官成功庭前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来,2018年6月,陈某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行人孙某,造成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陈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孙某无责任。原告诉至法院后,为积极了解案情,阳店法庭张庭长本着依法依情依理的调解原则,寻找利益平衡点,从不同侧重点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陈某赔偿原告孙某各项损失共计76500元并当即履行。定纷止争,该案彻底化解,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更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阳店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努力,发挥司法调解事半功倍的优势,为审判工作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