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深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1件,结案59件,调解结案33件,调解率达55.93%。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优先进行调解,通过调解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既减少被告人负罪感,积极认罪和改造,又避免判决后因执行不能而给受害人及亲属带来的二次伤害,最大限度的补偿受害人及亲属,清除不满情绪和报复心理,促使服判息诉。
二是把握最佳调解时机。对于当事人抵触情绪不大的案件,利用庭前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避免双方在庭审辩论中激化矛盾。对于部分矛盾容易激化、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利用调查证据、鉴定等时间差给当事人适当的时间权衡利弊,待其情绪缓和后,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促进和解。
三是灵活采用调解方法。用平等、文明、规范、平和的语言与当事人交流,耐心倾听意见,增强调解工作亲和力,提升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同时,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和背景,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技巧,辅以真实案例,引导当事人立足长远,以和为贵,消除对立情绪。
四是调动社会力量促成调解。充分利用当事人的委托人、亲朋好友与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关系密切的特点,在坚持依法自愿调解的前提下,借助他们的力量促成调解,尤其是利用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机会,让他们庭前、庭后与被告人亲属或受害人进行交流沟通,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消除抵触情绪。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参审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