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9月1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在三号审判庭对被告人刘龙等人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刘龙等六人作出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中共灵宝市委副书记张华、市政府副市长郭仙朋、市法院院长白旭春、市检察院检察长蒋小平、市纪委副书记杨杰、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建春等领导应邀旁听宣判。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三门峡电视台、黄河时报、中国金城传媒、灵宝电视台等六家新闻媒体记者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扫黑除恶”办公室成员及法、检、公、司部分干警参加了旁听宣判。
公开宣判后,灵宝法院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刘万胜主持。会议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灵宝法院工作开展、系列举措、取得成果及下步工作安排等,并发布被告人郭海江、孙兴辉、张晓庆等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灵宝法院按照灵宝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提升政治站位,立即传达文件精神并组织干警进行学习,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灵宝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等。于2018年3月组成“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加快办理,提高办案质量。并引导业务骨干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参加扫黑除恶培训班、专题研讨会、专项斗争联席会等,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标准。在实践中,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截至2018年8月底,该院已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33人,审结3件27人。其中,该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月飞、郭海江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社会与法》栏目进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赞誉。引导舆论,利用公开开庭、志愿者服务日、送法进校园、法治副书记下乡等线下活动,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线上自媒体,进行多维宣传,扩大审判效果。同时,加强派出法庭的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一线阵地作用。重视并加强与市“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及时上报相关案件情况,截止8月底,共对120余人建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沟通联系,确保打击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按照灵宝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加强与市“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力量,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要拓宽刑事法治教育宣传面,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庭审公开、网络直播及邀请旁听等形式,公开审理,同时积极依托派出法庭的地理优势,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最大限度的扩大宣传效果。三要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四要加强案件信息共享,统一证据采用标准,会商重大复杂案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案件依法进行,切实维护全市城乡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