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9月6日下午,被申请人赵某急急忙忙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将26000余元现金一次性交清,执行人员遂将执行保全赵某的车辆解除扣押。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刘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申请,灵宝法院在诉讼同时做出执行保全裁定,冻结赵某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名下小轿车一辆。因赵某名下有银行存款但数额太小,执行人员立即到车管部门将该车辆予以查封登记,但一直未实际控制该车辆。被申请人赵某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承诺分批于2018年底前还清借款,申请人无奈同意,但被申请人仍未按承诺还款。
2018年9月6日,接到申请人线索,执行人员立即前往某地找到该车辆,并电话联系被申请人,但被申请人心存侥幸,不接电话也不露面。执行人员立即执行第二方案,叫来拖车准备将该车拖走,申请人见状,急忙出来与执行人员沟通。执行人员向被申请人讲明执行保全及有能力拒不履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当日下午,被申请人赵某来到灵宝法院将案件标的款26000余元当场履行完毕。于是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扩大执行保全宣传力度及保全范围,债权人在诉讼前、诉讼中、执行前均可申请财产保全,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合法财产权益,有效防止了部分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提高了办案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