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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浓于水 替弟还债
作者:陈龙  发布时间:2018-08-21 14:41:19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哥哥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替弟弟履行了部分还款的义务。

  2018年8月20日,申请人苗某来到灵宝法院领走了执行款支票,并且一再感谢我们的执行法官。据了解,苗某申请执行刘某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经开庭调解后,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在协议生效后,并未按此履行。无奈,申请人苗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刘某财暂因无力还款,长期躲避不见,法院也未能找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四组王磊法官不厌其烦,在电话中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经过不懈努力,王法官最终与被执行人刘某财的哥哥取得了联系并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的哥哥看到弟弟东躲西藏的也不是办法,于是书面申请同意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替弟弟还债,王法官立刻到灵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标的款扣划到灵宝法院执行款账户上,又马不停蹄的通知申请人前来领款,就此,第一期案件执行完毕。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除非他人自愿或提供了担保,否则法院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所以,亲哥哥也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替弟弟还债。哥哥此举背后承载的是亲人间的情分,更是法律对所有人不可撼动的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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