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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请不要被侥幸冲昏头脑……
作者:陈龙  发布时间:2018-08-14 08:29:3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8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一长期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王某原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2017年6月4日晚上8时许,王某苏从一家饭店出来,发现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将其大门堵住,便与王某原及其朋友等人交涉时发生争吵,王某原纠集其朋友等人对王某苏进行殴打。法院判定王某原赔偿王某苏经济损失14786. 48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原在判决履行还款期内未还款。2018年4月3日,王某苏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查找不到王某原的具体打工地址,王某原玩起了“躲猫猫”。8月13日,心存侥幸的王某原来到灵宝法院想问问案件的进展情况,最终被执行法官识破,而被送进了拘留所。

    今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原在执行中拒不到庭,还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在威严的法律下,最终进了拘留所,逃避只会加大“老赖”履行案款的负担,别因一时侥幸,受到罚款处罚、司法拘留,甚或面临拒执罪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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