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二十二年讨债路,一朝追回了心愿。
1995年,李某将自己经营的一家配件门市部转让给建某,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建某应支付李某转让款33770元,双方约定于1996年12月一次性偿还,逾期则额外追加利息。但到了约定时间,建某却没能支付这笔转让款,后经李某多次讨要,建某均未偿还分文。到了2010年,建某再次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支付转让款的行为让李某彻底死了心。李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2010年11月份,灵宝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求。此时的建某早已不知所踪。李某于2011年3月份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因执行手段匮乏与信息技术落后,未能找到在外躲避执行的建某,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白驹过隙,转眼到了2018年,听闻这两年执行之风正劲,李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于今年3月份申请恢复执行,而这一次,李某没有再失望。八年过去了,建某依然本着法院找不着自己就拿自己没办法的心态继续逍遥法外,殊不知法院并未停止探寻更加有效遏制拒执行为办法的步伐,为的就是要对付建某这样的“老赖”。案件恢复后,失信、限高措施一起上,结果不到一个月,便有了进展。自知理亏的建某知道到法院等待他的将是什么,不敢露面的他找了一名委托人商量处理此事,前后经过近3个月的协商,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建某一次性偿还本息共计48000元给李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