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开展一系列涉军维权工作、活动为载体,坚持用心用情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有效化解了涉军矛盾纠纷,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2017年以来,该院接待军人军属来访83人次、来信8件,共审执结涉军案件6件,结案率达到100%,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被授予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专业团队“把脉”涉军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闫某(系火箭军现役)抚养费纠纷一案,双方在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费已有约定,但因被告经济收入变化及当地生活水平提高,王某与闫某再次就孩子抚养费达成一致约定,闫某还给王某出具条据一张。基于该条据,王某要求闫某支付抚养费。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法官先后五次到军营与闫某进行沟通,最终,在法官努力下,闫某主动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原告撤诉。
为深入推进涉军维权工作,灵宝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真情维军”的原则,将司法维军工作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涉军审判团队,由一名院领导牵头负责涉军审判工作;优化配置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处理涉军案件;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台帐,每起案件都体现了案子清、底子明、进展时效等;与当地武装部、军事法院联手预防化解涉军纠纷,并建立涉军维权联络机制,固定沟通渠道,实现精准拥军;畅通诉前对接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好每起涉军案件。
“绿色通道+审执联动”维权
对涉军维权类案件,灵宝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力求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如建立符合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涉军案件在民事团队与执行团队间启动快速通道,发挥好审判与执行的联动作用,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原告闾某(系武警某部队现役)与被告李某离婚一案,双方属于闪婚,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后闾某以双方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同为由诉至灵宝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法官立即与李某取得联系,在给予双方3个月的婚姻冷静期后,经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但就退还彩礼仍存在较大差距。为化解双方对立情绪,使闾某安心服兵役,院领导带领承办法官来到男方所在部队,与部队官兵协作,促使该案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调解,收到良好成效。原告吕某(现役军人)与被告徐某民间借贷案,经灵宝法院审结后,因徐某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吕某申请执行,该院执行一组在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本案涉及军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突击执行,仅用一天时间,便执结此案,帮助部队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国防事业……这一件又一件维军案例,正是灵宝法院用实际行动谱写的司法拥军之歌的跳动音符。
延伸职能注重多维宣传
“赵姐,我母亲被他人撞伤了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呢?”、“赵法官,我们村里牵扯拆迁,但是因为我不在家,补偿款有我的份吗?”……私下,留有电话的赵法官总能接到军人打来的匿名电话,大多数为军人关心的婚姻、财产归属、赡养继承、子女抚养等问题,赵法官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仔细倾听他们的苦恼,助其解决法律问题。
灵宝法院在涉军维权方面不断延伸职能,注重创新,一方面,利用灵宝法院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今日头条、月刊《灵宝审判动态》、智能机器人线上和线下“小法”君智答等渠道,发布涉军实例、案件快报、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通过邀请旁听庭审、法治讲座、法治座谈、法治讲堂、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和宣传彩页、赠留载明法官专业和电话的联络卡等形式,不断提高驻军官兵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切实解决驻军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以实际行动巩固军政军民关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7年来,该院到驻地部队举办法治讲座8场次,受教育官兵达3600余人。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全院干警的光荣使命。今后,我们会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好司法责任,为驻军和军人军属撑起一片涉军维权的蓝天。”灵宝市人民法院主管涉军维权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军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