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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申报财产,罚你没商量
作者:邓帅尉  发布时间:2018-06-28 13:58:0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原来不申报财产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啊!”在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耿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耿某感叹道。

    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耿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同时向其释明若不如实申报财产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耿某在接到法律文书后拒不申报财产、也未履行还款义务。

    经合议庭合议,被执行人耿某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通知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其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对其予以拘留、罚款”之规定,灵宝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耿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拘留15日的决定。

    耿某在带上手铐的瞬间才突然意识到拒不申报财产居然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在执行干警对其相关释法后,耿某了解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申报自己的财产,并积极缴纳罚款,保证全部履行到位。积极申报财产是每个被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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