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你,王法官,你们灵宝法院的服务真是太好了!” 2018年6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四组法官王磊接到申请人李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李某连声道谢。
据了解,该院执四组在执行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由于申请人李某在外务工,短时间内无法回来领取执行款,执行法官遂决定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标的款转给申请人。在核实申请人李某身份后,执行法官才将标的款2700元转账给李某,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手机终端支付方式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将第三方支付平台融入到法院办案过程中,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还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达到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