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现在就打电话叫人送钱,马上就还,千万别拘留我……”日前,灵宝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家属将案款全部履行。
李某杨与刘某恩借款合同一案,经灵宝法院调解,被告刘某恩付原告李某杨货款15540元,限2018年1月27日前付5000元,余款10540元于2018年4月15日前付清。但被执行人刘某恩仅付申请人5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均无结果,李某杨遂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查控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并向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知其立即履行义务,但迟迟不见被执行人有任何积极的举动。执行六组干警多次联系刘某恩,刘某恩以“没钱”、“不在家”等理由避而不见。正值“金城霹雷”活动开展期间,执行干警在申请人配合下,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里,但都未能见到本人,只能通知家属代为通知来法院处理案件。
5月29日一大早,接到申请人线索,刘某恩想在村里选举当村干部,正在家中。执行干警立即安排人员车辆前往被执行人家,到达现场后,刘某恩坚持对执行干警说“我没有钱,还不了”,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恩进行拘留,并对刘某恩进行教育,说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以及失信人员不能参加村里选举时,被执行人刘某恩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灵宝法院干警将全力出击,重拳惩治失信“老赖”,用实际行动积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