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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讨论 筑梦前行
作者:赵勇  发布时间:2018-05-30 17:30:3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5月27日至6月1日,三门峡两级法院85名优秀干警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参加“地方法院司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根据教学安排,5月29日下午,灵宝市人民法院12名参训干警分别在八个小组参与讨论。

    讨论会上,该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讨论主题,畅所欲言。认为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下、在人民法院迈入新征程中,成为一名优秀的员额法官,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素质。法官在思想上不能松懈,更不可脱节,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法官个人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坚定立场,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履行职责。

    二是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行。员额法官不仅要通过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来树立公平正义、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的司法理念,更要树立扬善惩恶、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确行使手中的司法权,通过审判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是每一位人民群众感知“司法温度”的普遍愿望,是我们每一位法官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三是要有过硬的司法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是法官最重要的司法工作能力,是做好审判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石。法官职业要求法官务必精通业务,在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要有综合分析案件的能力和方法。化解社会矛盾是基本,综合能力是关键,法官不仅要会办案、办好案,更要会表达与总结,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挖掘出来,形成自己的见解与观点,将其总结升华,我想这也是提高审判质效和个人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此外,学会与当事人沟通,通过换位思考了解当事人心理状况,把握调解技巧,在合法、合情、合理的范围内,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是每一位法官应具备并不断提升的能力。

    四是要有清正廉洁的品质。员额法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否则就难以秉公裁判,甚至会导致法律权威的丧失。员额法官要坚守职业道德,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在法院工作,既是一种职业,又是一种谋生的途径,每位法官所从事的审判执行工作是神圣的事业,法官更要做到“内安于心,外安于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望洋兴叹,滋生邪念,法官必须抛弃一己之利,淡泊名利,谨言慎行,以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最后,灵宝法院赵勇同志代表第八小组上台发言。学院特邀三门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本立和江西省定南县法院副院长谢惠琼两名资深法官对学员代表发言做精彩点评。大家一致表示,教学方式灵活新颖,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会学以致用,更好地、更高效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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