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灵宝法院:“金城破冰”东风来 八年积案终被结
作者:王帅锋 徐博学    发布时间:2018-02-28 17:09:09 打印 字号: | |

 


 


 

     在“金城破冰”集中执行活动中,赵某伟等4人申请执行杨某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8年2月28日,收到案款的赵某伟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送来锦旗一面,上书“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以表感谢。

    2010年10月5日17时许,被告杨某国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沿310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灵宝市阳店镇某村边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赵某磋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后赵某磋的摩托车又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科驾驶的无牌三轮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郭某敏受伤,赵某磋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受害人赵某磋的亲属郭某敏、赵某伟等4人一纸诉状将被告杨某国告到法院。

    2011年5月20日,灵宝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一、被告杨某国赔偿原告郭某敏医疗费807.3元。二、被告杨某国赔偿郭某敏、赵某伟等4人,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9112元。该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国一直未履行义务。郭某敏、赵某伟等4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多次寻找,杨某国仍未履行。

    此次,“金城破冰”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八组协助送达组在某单位送达诉状、应诉手续时,意外发现杨某国是某单位职工,遂将杨某国拘传到法院,其亲属迫于压力,送来赔偿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x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