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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送上门 “金城破冰”惠民生
作者:卫杰    发布时间:2018-02-06 10:43:06 打印 字号: | |


 

    2012年6月21日,王某与张某达成协议,于2012年11月13日前,由张某支付王某欠款34500元。可过了约定日期,王某还是没有收到钱,无奈之下,2013年9月27日,王某拿着当时的调解书,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当时条件有限,被执行人张某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5000元现金,给了王某,案件就被搁置了。

    2018年元月,灵宝法院开展“金城破冰”集中执行活动,对之前的案件重新进行排查,查找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月2日,执行七组与四组联合下乡,到故县、豫灵等乡镇,集中找寻“老赖”。七组组长杨晓峰想起该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就是豫灵镇人,于是带组员驱车赶往张某家中,催促其履行义务,偿还王某的剩余欠款。张某在杨法官的劝说和法律的威严下,尽其最大的能力,找亲戚朋友先凑了一部分执行款给申请人。执行干警拿到钱,顾不上休息,又驱车赶往申请人王某家中,亲手把钱交给王某。王某收下钱,握着杨法官的手说:“这笔钱给的真及时啊!”

 

    虽然山里寒风刺骨,雪还没有完全融化,但当把钱送到申请人手中,看着他们脸上舒心的笑容以及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们执行干警的心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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