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半百的杨某某闲时给人打零工补贴家用,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在给雇主家安装彩钢瓦的过程中,因不慎触碰房顶上方的高压线,被高压电击伤,造成全身多处受伤。而雇主在支付1万元的费用后却玩起了失踪。杨某无奈,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来,李某某系个体工商户,经营彩钢瓦等业务。2016年9月份,李某某与杨某某约定工作内容及劳动报酬。9月3日下午,杨某某前往灵宝市豫灵镇一金矿山上安装彩钢瓦房。第二天下午,在安装彩钢瓦房的过程中,杨某某站在已经搭建好的彩钢瓦房上面,手持三四米长的铁质彩钢瓦沿板准备继续作业时,与彩钢瓦房上方的高压线触碰,导致自己受伤。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某某由其弟弟杨某笔介绍为被告李某某工作,工作内容由被告李某某安排,劳动报酬约定由被告李某某支付,因此,原告杨某某系为被告李某某提供劳务,被告李某某系接受劳务一方。原告杨某某在为被告李某某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被告李某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杨某某在作业过程中,未能注意作业上方的高压线,亦未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减轻被告李某某的赔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被告李某某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为宜,原告杨某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李某某赔偿杨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目前,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已经和解,原告已经拿到了剩余赔偿款。